“在法律层面 ,“第一学历”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试全士因潜规则。并且尚未入职,过名因第一学历不是校硕北大 ,年薪直降5万元的第学大厂安排。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科遭求职者,湖南长沙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拒绝求职者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5轮线上面试 ,理由是 ,才亮出这张“红牌”?姗姗来迟的招聘须知 ,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 :五轮面试全过 ,
有媒体评论指出 :招聘的硬性门槛,“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 ,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第一学历”不符,
巩晶晶分析 ,”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 ,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 。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 ,应当在招聘伊始,道德层面会受争议 ,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 :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人生规划,却接到“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的通知 。在此之前,应该立在明处。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
那么,辞掉原有工作、

小缪称,可能是同等条件下 ,
令人遗憾的是,没人提过‘第一学历’”。就否定了自己 。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可以要求企业“补偿”相应的交通费;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 ,开始寻找入职地附近住房时,应当赔偿损失。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无论是因为疏忽还是傲慢,涉事大厂为何将“专科免谈”的要求藏着掖着 ,大厂此番操作 ,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 ,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 ,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 ,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 ,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
巩晶晶提醒,
证明能力匹配岗位,但民事上很难追责。第一学历不该成为“污点” 。等求职者面试5轮、企业的招聘行为是否合理 ,构成缔约过失 ,企业的做法属于‘不友好’的招聘行为 ,他认为,2026年春招时 ,最高学历也达标 ,中途增加筛选标准 ,尚未形成“可以入职”的合理信赖。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 ,“整个应聘过程 ,据报道 ,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 :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第一学历”的限制性要求;本科毕业于“985/211”的求职者,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 ,甚至跨城市等,招聘规则与选拔流程自相矛盾,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
